潍坊市8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列入全省首批名单
2020-10-10 23:21: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助推潍坊市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健康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9号)及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的通知》(鲁财金〔2020〕39号)等文件要求,潍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市财政局开展了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确认工作,我市共8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全省首批名单范围,数量居全省第二(不含青岛市)。
一是夯实体系基础。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体系,将名单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纳入全省体系建设,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股权资金和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进一步落实担保、再担保费率优惠或减免政策,不断让利于小微企业和“三农”,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
二是强化功能定位。要求纳入名单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守准公共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降费让利,稳步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尽快实现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切实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提高融资增信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名单管理。对纳入名单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强化监管指导,推动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效。对暂时未能纳入名单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整改提高,条件成熟后及时提出加入申请。同时,及时剔除名单内偏离支小支农主业、出现重大风险、违法违规的担保机构,确保名单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有效发挥功能作用。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对名单内机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不断建立健全资本金动态补充、再担保风险补偿、担保机构降费奖补机制及完善绩效考核、尽职免责等制度办法,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扩大支小支农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加快形成“能担、愿担、敢担”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