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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为保护和利用红色文化资源立法
2021-06-25 21:51: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6月25日,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在富华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的起草、审查、审议修改过程、主要内容及贯彻实施意见,并现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20多家驻潍新闻单位、市直主要新闻媒体的记者出席了发布会。

会上,潍坊市司法局副局长、二级调研员单连功介绍了《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的起草和审查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高成勇介绍了《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的审议修改情况及主要内容,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苗庆安介绍了《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意见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晓东主持会议。

《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于2021年4月29日经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5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条例共六章三十九条,分为总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六章,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红色文化资源的含义,建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制度,细化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措施,为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了力量。

《潍坊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条例》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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