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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多措并举应对极端天气变化
2021-07-29 23:09:0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潍坊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8日18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坚决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迅速采取行动,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滚动监测分析,加密会商研判,精准预报预警,突出抓好人员转移避险、城市安全运行、工程调度和巡查防守、山洪地质灾害防御、船只回港避风、高空构筑物防风加固、道路交通管控和抢险救援准备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7月27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强降雨台风灾害防范措施的通知》,并制定印发《台风强降雨防范“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为我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做好台风及强降雨防范工作提供指导和借鉴。

  《措施》强调,辖区内所有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要全部在岗到位,全面掌握负责范围内防汛防台风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联合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调度及时。要及时、规范、准确、全面上报信息,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错报。

  《措施》指出,要加强监测预警、滚动会商分析研判,提早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切实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要高度关注河道水情,提前提闸或塌坝预泄,确保河道行洪排涝畅通。要做好防汛物资和队伍准备,加强巡堤查险,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对水库特别是小水库、塘坝安排专人盯守,提前转移下游群众。要紧盯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转移。非煤矿山企业要对防洪和排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极端天气及时停产撤人。要提前做好农田内涝防范工作,及时清理疏通农田排水系统。对于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透的库房,做好防水防潮措施。要加强隐患排查,涉水景区要提前关闭,并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业、停产、停课、休市等措施。加强化工企业电气仪表设备、防雷避雷设施、装置罐区接地、雨水排放系统、泄洪排涝设施、排水口、防护坡等重点设施的检查力度。要对城市生命线工程、城市低洼易涝地区、地下商场、地下影剧院、下沉式广场、立交桥、建筑施工工地等,提前落实防洪排涝措施,提前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加强交通管控,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根据预测预报,提前在危险区域预置抢险救援力量,确保险情及早处置。化工企业开展防雷电、暴雨、大风及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客户端、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风险提示、防灾信息,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指令执行到位。

  7月28日,我市发布了《潍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应对极端天气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为应对此次极端天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到岗到位、值班值守。

  从7月28日下午18时30分至29日下午14时,中心城区商场、超市、影院(特殊行业除外)等人员密集营业场所暂停营业。中心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7月29日上班时间调整至下午14时。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   

  全市各级各部门防汛人员要到岗到位,各防汛抢险队伍要集结到位。城管、电力、通信等行业要确保正常运行并全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各行各业要切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视天气情况参照执行。

  7月28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受台风“烟花”影响,为保障广大游客人身安全,接上级紧急通知,自7月28日11时至此次台风及汛情影响结束,我市植物园、人民公园、人民广场、虞舜公园、张面河景区、虞河景区、白浪河景区将临时闭园。开园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第一时间在“潍坊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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