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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03-30 21:21:34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三调”数据显示,我市土地利用主要数据如下:

 

耕地999.14万亩,园地141.01万亩,林地397.83万亩,草地41.53万亩,湿地56.47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74.60万亩,交通运输用地73.55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3.84万亩。更详细的数据可查看《潍坊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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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成果应用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同时,也反映出我市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下步,要加强“三调”成果的应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守耕地红线,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相比“二调”,我市耕地有一定数量的减少。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两次调查对耕地的认定标准不一致。二是由于农业结构调整,原耕地上种植特色农产品和林木。

在“三调”中,对“二调”时是耕地,“三调”中已不是耕地的农用地,按恢复耕地的难易程度进行了区分和标注。全市标注耕地恢复属性的地类面积总计235.48万亩,其中,即可恢复62.43万亩,工程恢复173.05万亩。如果需要,这两部分农用地都可通过相应措施恢复为耕地,但要付出一定的成本。

下步,要始终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一是合理确定耕地保有量。结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三调”成果为基数和底图,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各地耕地保有量,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实行党政同责。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严格考核。三是严格用途管制。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永久基本农田按粮田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四是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严把质量验收关,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从“三调”数据看,我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建设用地增加了117.39万亩,增长28%(2009-2019年),建设用地的增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基本适应,但仍存在粗放利用的问题,城乡建设用地盘活利用还具有较大潜力。

下步,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提高用地效率。一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规划管控,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城镇建设必须严格限定在城镇开发边界之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县域内统筹。二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闲置土地清查、农村闲散土地盘活,科学配置低效、闲置土地,提升用地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三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合理布局和使用农村建设用地。

 

 

 

(三)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三调”数据显示,全市林地、草地、湿地总面积495.82万亩。基于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考虑到湿地的生态功能与林地、草地、水域等有很大不同,“三调”将“湿地”调整为与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等并列的一级地类,并将“二调”分类中分别归属于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内陆滩涂”和“沼泽地”等7个二级地类归入“湿地”一级地类。我市涉及的湿地类型有内陆滩涂和沿海滩涂。同时,按照各地类不重不漏的原则,相应调整了林地、草地、水域等一级地类和有关二级地类的含义。因此,“三调”中林地、草地、湿地、水域概念与以往概念有一定的差别,相应数据不能直接进行比较,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对比分析。

 

下步,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在“三调”形成的数据库基础上,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布局,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并严格实施。二是尊重自然规律,对“三调”发现的不符合自然地理格局的土地利用方式,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的原则,逐步进行调整。


 

 


潍坊市第三次国土调查
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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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耕地666094.95公顷(999.14万亩)。其中,水田8.63公顷(0.01万亩);水浇地436335.00公顷(654.50万亩),占65.51%;旱地229751.32公顷(344.63万亩),占34.49%。全市耕地666094.95公顷(999.14万亩),其中一级坡度耕地共计560156.60公顷(840.23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84.10%。二级坡度耕地共计61732.76公顷(92.60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9.27%。三级坡度耕地共计36584.94公顷(54.88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5.49%。四级坡度耕地7353.84公顷(11.03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1.10%。五级坡度耕地266.81公顷(0.40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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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园地94004.16公顷(141.01万亩)。其中,果园90202.90公顷(135.30万亩),占95.95%;茶园336.12公顷(0.51万亩),占0.36%;其他园地3465.14公顷(5.20万亩),占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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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林地265218.23公顷(397.8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30972.06公顷(196.46万亩),占49.38%;竹林地31.21公顷(0.05万亩),占0.01%;灌木林地6103.20公顷(9.15万亩),占2.30%;其他林地128111.76公顷(192.17万亩),占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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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草地27687.93公顷(41.53万亩)。我市涉及其他草地27687.93公顷(41.53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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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湿地37643.52公顷(56.4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的地类包括:沿海滩涂35616.41公顷(53.43万亩),占94.62%;内陆滩涂2027.11公顷(3.04万亩),占5.38%;寒亭区、寿光市、昌邑市三市区的北部是我国最大的海盐生产基地,其中寿光的羊口盐场是山东省最大的盐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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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16401.39公顷(474.60万亩)。其中,城市用地60712.53公顷(91.07万亩),占19.19%;建制镇用地24649.77公顷(36.97万亩),占7.79%;村庄用地153587.82公顷(230.38万亩),占48.54%;盐田及采矿用地67376.85公顷(101.07万亩),占21.3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0074.42万公顷(15.11万亩),占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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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通运输用地49030.88公顷(73.5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151.47公顷(4.73万亩),占6.43%;公路用地25722.86公顷(38.59万亩),占52.46%;农村道路19014.07公顷(28.52万亩),占38.78%;机场用地408.60公顷(0.61万亩),占0.83%;港口码头用地732.66公顷(1.10万亩),占1.50%;管道运输用地1.2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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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9229.56公顷(163.84万亩)。其中,河流水面33056.54公顷(49.58万亩),占30.26%;湖泊水面901.11公顷(1.35万亩),占0.82%;水库水面22287.43公顷(33.43万亩),占20.40%;坑塘水面19939.47公顷(29.91万亩),占18.26%;沟渠28016.01公顷(42.03万亩),占25.66%;水工建筑用地5029.00公顷(7.54万亩),占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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