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对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进行提醒告诫
2022-11-25 22:44: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11月24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各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及相关单位发布提醒告诫函。
提醒告诫函指出,各相关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商品和相关配送等服务,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各相关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和数量。
各集贸市场、药店、商场、超市、宾馆、旅店等经营者在疫情期间,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并依法公开曝光。
提醒告诫函指出,各相关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根据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商品和相关配送等服务,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得弄虚作假。各相关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和数量。
各集贸市场、药店、商场、超市、宾馆、旅店等经营者在疫情期间,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查处并依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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