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十大行动”护航放心消费环境
2023-02-18 21:23:1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十大行动”,以行动成效擦亮“放心消费在潍坊”品牌,助力全市消费扩容回补、提质升级。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扩面提质行动。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承诺亮诺践诺,参与“放心消费在潍坊”创建。推动相关部门加大在住建、文旅、公共服务、教育培训、金融保险、快递服务等行业领域的创建力度,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放心消费在潍坊”创建单位达到30万户,实现在群众日常消费领域全覆盖。加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力度,新认定公示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0家。以规模大、商户集中的市场、商超、综合体、街区、景区等场所为重点打造示范集群,形成一批“维权高效,消费无忧”新高地。
创建标准落地宣教行动。坚持“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理念,深入市场、商场、街区、景区、综合体等集中消费场所,开展省局《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标准汇编》集中宣讲、举办标准培训解读、组织标准落实倡议等活动,推动已公示单位对照标准进一步完善提升,指导拟申报单位按照标准积极完善条件措施。
消费环节“无忧购物”扩展行动。大力倡导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引导消费者正确行使购物“后悔权”,引导更多实体店参与无理由退货,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达到6万家。试点开展消费环节“先行赔付”制度,探索集中消费场所消费投诉公示制度,推进消费环境持续优化。
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提升行动。按照“四个一”标准,在消费集中场所、重点场所和行业协会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到2023年底全市消费维权服务站达到1200个。组织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处理业务培训,提高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消费纠纷解决能力,努力把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
网络交易监管水平提升行动。加大对涉网投诉举报的分析研判力度,推进“诉转案”工作,倒逼网络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加强对平台企业的行政指导,在“3·15”“6·18”“双11”等重要时点,开展行政指导活动,推动平台经营者依法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网络市场主体“四亮”工作,实现网络市场主体“照、证、规、标”应亮尽亮。部署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拳整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净化网络消费环境。
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行动。按照省级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的相关要求,对照创建标准、申报流程、评估指标、验收方法,以县市区政府为主体,择优推荐申报,对标对表完善创建措施,促进区域网络消费环境改善。
消费投诉举报办理提效行动。继续健全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依法高效办理12345热线等渠道的消费投诉举报,确保消费者满意度保持在高位。做好12345热线市场监管业务知识库维护工作。加强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消费纠纷隐患和苗头性问题,为有的放矢开展监管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当好消费维权“观测哨”。持续推进ODR机制建设,引导消费纠纷易发企业、网络交易平台和规模较大的网店加入ODR机制,提升ODR企业活跃度,推动ODR机制由高数量向高质量发展。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行动。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消费投诉总体情况和个案信息,结合投诉举报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消费。
合同格式条款守护公平行动。开展合同格式条款“你提我点”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相关消费领域涉嫌不公平格式条款,组织集中点评,督促经营者整改。以消费者投诉较多的热点为导向,聚焦公用事业、景区门票、教育培训等与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深入排查、整治不公平格式条款,促进消费公平。
“放心消费在潍坊”典型培树行动。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加大消费维权普法力度,组织开展“放心消费在潍坊”集中报道和日常宣传,倡树工作典型,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扩大创建活动知晓度和参与度,持续提升“放心消费在潍坊”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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